2012年5月6日 星期日

大寶法王噶瑪巴:心的科技 (TED Talks)

2012年5月3日 星期四

世間八法

世間八法(巴利文 aṭṭha-loka-dhamma, 藏文འཇིག་རྟེན་ཆོས་བརྒྱད་ ‘jig rten chos brgyad何等為八?

一 lābha(得)、二alābha(失)。三pasaṁsā(讚美)、四nindā(譭謗)。五yasa(有名譽)、六ayasa(無名譽)。七dukkha(苦)八sukha(樂)。即是人在世間必受此事故名世法朱芾煌《法相辭典》字庫云:
於世間三處轉時,恆常世間八法所觸。謂樂欲處,功用處,眾緣處。於樂欲處轉時,或觸於利,或觸非利。於功用處轉時,或稱他意,或不稱意。於背面位,觸於毀譽。於現前位,觸於稱譏。於眾緣處轉時,或由先世,或由現法苦樂眾緣,觸於苦樂。
世間八法容易讓我們『盲目的執著』

南傳的 《世間苦惱經》[巴利文 | 英文 | 中文] 亦稱《世間之失經》寫說,我們每個人都躲不了很多苦樂,看我們怎麼對待才不會製造煩惱。《成實論》云:
又世八法。利衰稱譏毀譽苦樂。人在世間必受此事故名世法。
若已躲不了了,那要怎麼對待?《世間苦惱經》主要內容也出現於北傳的 《摩訶僧祇律》,看了就比較能夠瞭解世間八法:
佛告諸比丘。出家人何能恒得世利。比丘當知。世間八法常隨世人。世人亦常隨世八法。何等為八。一利二不利三稱四不稱五譽六毀七樂八苦。如是比丘愚癡凡夫少聞少知。於正法中心不調伏。於賢聖法心未開解。若世利起不善觀察。是世利生即是無常磨滅之法。若法真實無常磨滅者。當知是利雖生速滅不住。若不觀察此真實義。是為凡夫無實智慧隨順世法。如是不利乃至樂苦亦不觀察。是樂雖生即是無常磨滅之法。若法真實無常磨滅者。當知是樂苦雖生速滅不住。若不觀此真實義者。是為凡夫無實智慧隨順世法。比丘當知。於此世法不觀察故。若世利起則生貪著。若利不起則生憂患。乃至樂苦亦復如是。比丘如是三受增長。三受既增四取熾然。四取熾然故則有生緣。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心亂發狂如是習起苦陰增廣。比丘當知賢聖弟子多聞智慧。於正法中心善調伏。賢聖法中心得開解。世利既生當善觀察。世利起者皆悉無常磨滅之法。若法真實無常磨滅者。當知是利雖起速滅不住。乃至樂苦皆悉如是。比丘當知。作是觀者若世利起不生貪著。世利不起心不憂慼。乃至樂苦亦復如是。愛憎不生諸覺隨順離諸憂慼。乃至樂苦苦陰滅盡則得涅槃。爾時世尊說是法已。重說偈言。 
利衰及毀譽  稱譏若苦樂
八法常相尋  往復若迴轉
八法不牢固  磨滅變化法
所謂聖弟子  執照無常鏡
諦觀世八法  俄頃不暫停
於四樂利中  未嘗有傾動
若遭毀譏謗  憂慼不經心
若離世八法  是名智慧士
能出欲河流  度脫生死海
是時諸比丘聞佛所說皆大歡喜。
《佛地經論》也有提到世間八法:
經曰。世間諸法苦樂一味。平等法性圓滿成故。 
論曰。世間諸法略有八種。一利二衰。三毀四譽。五稱六譏。七苦八樂。得可意事名利。失可意事名衰。不現誹撥名毀。不現讚美名譽。現前讚美名稱。現前誹撥名譏。逼惱身心名苦。適悅身心名樂。如是八種總有二品。四違名苦。四順名樂。生欣慼故。或復此中略說。最後苦樂一對。聖者居中恒常一味。得利不高。遇衰不下。如是乃至樂而無愛苦而無恚。如契經言。聖處世間平等一味猶如虛空。凡愚在世計有差別。由彼遠離遍計所執。世間八法於一切處皆同一味。即此說名平等法性。由此一味如前修習圓滿成故。平等性智圓滿成就。
甚麼叫做平等(法)性
佛智論三曰:「平等性智者,謂觀自他一切平等,大慈大悲恒共相應,常無間斷,建立佛地無住涅槃。隨諸有情所樂,示現受用身土種種影像,妙觀察智不共所依,如是名為平等性智。」

2012年4月28日 星期六

還不想要念佛或打坐?算你幸福,還有別的法門。

還不想要念佛或打坐?算你幸福,還有別的法門。

如四無量心(慈心、悲心、喜心、捨心)

如四攝法 (布施、愛語、利行、同事)

如六波羅密 (佈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、智慧。)

分析飲酒戒:可以喝酒嗎?可以喝酒念戒嗎?

《未曾有因緣經》云:
國王太子。名曰祇陀。聞佛所說。十善道法。因緣果報。無有窮盡。長跪叉手。白天尊曰。佛昔令我。受持五戒。今欲還捨受十善法。所以者何。五戒法中。酒戒難持。畏得罪故。世尊告曰。汝飲酒時。為何惡耶。祇陀白佛。國中豪強。時時相率。齎持酒食。共相娛樂。以致歡樂。自無惡也。何以故。得酒念戒。無放逸故。是故飲酒。不行惡也。佛言善哉善哉。祇陀汝今已得智慧方便。若世間人。能如汝者。終身飲酒。有何惡哉。如是行者。乃應生福。無有罪也。夫人行善。凡有二種。一者有漏。二者無漏。有漏善者。常受人天快樂果報。無漏善者。度生死苦。涅槃果報。若人飲酒。不起惡業歡喜心故。不起煩惱。善心因緣。受善果報。汝持五戒。何有失乎。飲酒念戒。益增其福。先持五戒。今受十善。功德倍勝十善報也。時波斯匿王白言。世尊。如佛所說。心歡喜時。不起惡業。名有漏善者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。人飲酒時。心則歡喜。歡喜心故。不起煩惱。無煩惱故。不行惱害。不害物故。三業清淨。清淨之道。即無漏業。
ㄟˊ?是嗎?喝酒念戒、「何有失乎」?你回答之前先考慮:你哪一次喝酒就會想要「得酒念戒。無放逸」?好累吧,比沒有喝酒念戒不斷還要累。再來,算你想要試試看喝酒念戒,請問,你不喝酒,不斷地念戒,作的到嗎?而還硬要挑釁喝酒念戒?汝足厲害,ㄏㄛˋ?

其實,不用否認,飲酒開心、喝不多、喝酒行善也還好,沒那麼嚴重,喝酒吵亂、太常喝、喝過頭才比舊嚴重。但是怎麼喝酒還是會導致身體受傷。 《梵網經菩薩戒略疏》曰:
酒是迷人毒藥。現則敗事危身。後則喪失慧命。大士專以利物惟心。令生智慧。故自飲犯輕。貨賣犯重也。」
再來,請注意到經文的上下文,祇陀太子是因為工作的關係,而不敢拒絕要跟他喝的人,但是他並沒有喝過頭,也不會貪心的追酒,不會自己找機會喝,也不會去pub找朋友喝。一般人,應該包括我們大家,容易喝超過,容易追酒(必定增加貪心的因果),絕對不會飲酒維持正念。喝酒也容易講話講多了(妄語必定多了)。我們一般人很不太可能學祇陀太子學得會。

想戒酒或是已經戒酒的人,你們應該自己都很清楚,出去找朋友還是會有人鼓勵你跟他乾杯,你也有可能怕你多多少少會不好意思拒絕,你又可能因為怕未來會破戒而不太敢說你要戒酒。其實,一般的人,很尊重戒酒的人,你輕暖的拒絕跟他喝,不會給他沒面子,反而有可能會讓他想要自己喝少一點。你也不一定要說你「戒酒了」,你說「不喜歡喝」抑或「最近喝酒不太舒服」,也沒問題。同樣的,最好不要排除喝酒的人,不要「嗔」(嗔恚無忍)。不要因你不開心而導致人家不舒服。

還是有人會想要看上面的經文而輕視喝酒報應。請參考《歸戒要集》
若受不飲酒戒者。一切能醉人之酒。乃至不得以草頭滴著口中。酒是放逸根本。能犯四戒。如大方便經云昔迦葉佛時。有優婆塞。由飲酒故。盜他雞殺。婬他妻。他人來問時。答言不作。便犯妄語。亦能造四逆。唯不能破僧。毗婆沙論云。有一鄔波索迦。稟性仁賢。受持五戒。專精不犯。後於一時。為渴所逼。見一器中。有酒如水。遂取飲之。爾時便犯酒戒。時有鄰雞來入其舍。盜殺而噉。復犯殺盜二戒。鄰女尋雞來入其室。強逼交通。復犯邪行戒。鄰家告官。訊問拒諱。復犯誑語戒。如是五戒。皆由酒犯。沙彌尼戒經云。不得飲酒。不得嗜酒。不得嘗酒。酒有三十六失。失道破家。危身喪命。皆悉由之。牽東引西。持南著北。不能諷經。不敬三寶。輕易師友。不孝父母。心閉意塞。世世愚癡。不值大道。其心無識。故不飲酒。欲離五陰。五欲。五蓋。得五神通。得度五道。故不飲酒。...
優婆塞戒經云。或言更有無量極重之法。過去諸佛。何緣不制。而制於酒。善男子。因於飲酒。慚愧心壞。於三惡道不生怖畏。以是因緣。則不能受餘四戒。是故過去諸佛。制不聽飲。或言如來已說。酒多過失。何故不在五戒初說。是義不然。何以故。如是酒戒。名為遮重。不名性重。如來先制性重之戒。後制遮重。又如來了了知諸法性。是故制之。
再參考 《梵網經菩薩戒略疏》:
○第五酤酒戒。
酤是買賣。或自釀賣。或買回貨賣也。酒是迷人毒藥。現則敗事危身。後則喪失慧命。大士專以利物惟心。令生智慧。故自飲犯輕。貨賣犯重也。若佛子。自酤酒。教人酤酒。酤酒因。酤酒緣。酤酒法。酤酒業。自酤是親為。教人是令他為我賣。以利歸己。同犯重。若教他自賣。罪輕。然大士以度生為本。利雖歸彼。而傷身喪慧事同。亦應犯重。以顛倒眾生心結罪。非為利故結也。
喝酒還可以學佛持戒嗎?當然還可以。《歸戒要集》云:
善男子。如來說優婆塞。或有一分。或有少分。或有無分。或有多分。或有滿分。若優婆塞受三歸已。不受五戒。是名優婆塞。若受三歸。受持一戒。是名一分。受三歸已。受持二戒。是名少分。若受三歸。受持二戒已。若破一戒。是名無分。若受三歸。受持四戒。是名多分。若受三歸。受持五戒。是名滿分。故智度論云。戒有五種。始從不殺。終至不飲酒。若受一戒。名一分優婆塞。若受二戒。名少分優婆塞。若受三戒。名半分優婆塞。若受四戒。名多分優婆塞。若受五戒。名滿分優婆塞。汝今欲受何分。當隨意說。
另,《大寶積經卷第九十之優波離會第二十四云:
佛言。舍利弗。一切菩薩有二犯戒。何等為二。一者瞋相應犯。二者癡相應犯。如是二犯名大破戒。舍利弗。因貪犯者。為過微細難可捨離。因瞋犯者。為過麁重易可捨離。因癡犯者。為過深重復難捨離。所以者何。貪結能為諸有種子。生死蔓莚連持不絕。以是義故微細難斷。因瞋犯者。墮於惡趣可速除斷。因癡犯者。當墮八種大地獄中難可解脫。...  
爾時世尊告優波離言。若諸菩薩修行大乘如恒沙劫。貪心相應而犯戒者。其罪尚輕。若一瞋心而犯於戒。其罪甚重。何以故。因貪犯戒攝受眾生。因瞋犯戒棄捨眾生。優波離。所有諸結能攝眾生。菩薩於此不應生畏。所有諸結能捨眾生。菩薩於此應生怖畏。優波離。如佛所說。貪欲難捨為過微細。瞋恚易捨為過麁重。癡難捨離過復麁重。優波離。於煩惱中。若難捨離小犯之罪。是諸菩薩應當堪忍。若易捨離大犯之罪。如是煩惱。乃至夢中不應忍受。以是義故。大乘之人因貪犯戒。我說是人不名為犯。因瞋犯戒為大犯戒。名大過患。名大墮落。於佛法中是大留難。優波離。若諸菩薩於毘尼中無善方便。貪相應犯便生怖畏。瞋相應犯不生怖畏。若諸菩薩於毘尼中有善方便。貪相應犯不生怖畏。瞋相應犯生大怖畏。

回:學佛法幹嘛?學佛法的好處、善報

學佛,不是為了一直不斷的很開心(世間無常,並無所謂的不斷的心情)。學佛,不會心無痛(同心就是會心痛);一些痛苦是無法脫離的。四禪以及「特別的經驗」,也不是學佛的目的。

但是學佛,可給我們機會更清楚的瞭解色受想行識的空性,可給我們機會以平常心來面對天天遇到的煩惱,可讓我們的痛苦減少一點。怎麼說呢?一般來講,我們遇到困難時,就會自己想很多,自己就會製造更多痛苦煩惱;習慣正念就不會製造那麼多痛苦。南傳有名的經文《箭經》云:
佛告諸比丘。諦聽。善思。當為汝說。諸比丘。愚癡無聞凡夫身觸生諸受。增諸苦痛。乃至奪命。愁憂稱怨。啼哭號呼。心生狂亂。當於爾時。增長二受。若身受.若心受。譬如士夫身被雙毒箭。極生苦痛。愚癡無聞凡夫亦復如是。增長二受。身受.心受。極生苦痛。所以者何。以彼愚癡無聞凡夫不了知故。於諸五欲生樂受觸。受五欲樂。受五欲樂故。為貪使所使。苦受觸故。則生瞋恚。生瞋恚故。為恚使所使。於此二受。若集.若滅.若味.若患.若離不如實知。不如實知故。生不苦不樂受。為癡使所使。為樂受所繫終不離。苦受所繫終不離。不苦不樂受所繫終不離。云何繫。謂為貪.恚.癡所繫。為生.老.病.死.憂.悲.惱.苦所繫。 多聞聖弟子身觸生苦受。大苦逼迫。乃至奪命。不起憂悲稱怨.啼哭號呼.心亂發狂。當於爾時。唯生一受。所謂身受。不生心受。譬如士夫被一毒箭。不被第二毒箭。當於爾時。唯生一受。所謂身受。不生心受。為樂受觸。不染欲樂。不染欲樂故。於彼樂受。貪使不使。於苦觸受不生瞋恚。不生瞋恚故。恚使不使。於彼二使。集.滅.味.患.離如實知。如實知故。不苦不樂受癡使不使。於彼樂受解脫不繫。苦受.不苦不樂受解脫不繫。於何不繫。謂貪.恚.癡不繫。生.老.病.死.憂.悲.惱.苦不繫。 爾時。世尊即說偈言。
多聞於苦樂  非不受覺知
彼於凡夫人  其實大有聞
樂受不放逸  苦觸不增憂
苦樂二俱捨  不順亦不違
比丘勤方便  正智不傾動
於此一切受  黠慧能了知
了知諸受故  現法盡諸漏
身死不墮數  永處般涅槃
這個經文,鼓勵你看幾遍。你自己要多關注,你煩惱時,有幾分痛苦來自於別人的行為,有幾分痛苦來自於自己頭腦裡面的重演、妄想、偏心。